
(三)笔试
1.报考A01、A02、A03、A04、A05、C16、C17岗位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统一采用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笔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报考A01、A02、A03、A04、A05、C16、C17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对面试人选,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除A01、A02、A03、A04、A05、C16、C17岗位外,其他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现场向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须知等详见《面试通知书》。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报考A01、A02、A03、A04、A05、C16、C17岗位的人员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五)体检
1.参加体检人选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表》中除A01、A02、A03、A04、A05、C16、C17岗位外的其他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A01、A02、A03、A04、A05、C16、C17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个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社会在职人员、已签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在报名时未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业协议)证明的,须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若报名前未提供未就业证明的,体检前须提供上述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及2024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泰州市高港中医院组织人事科0523-86902007;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人事处0526-86995118。
监督电话:
0523-86966422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23-86966546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6966771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纪(工)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gxggrsgl@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1:30,14:00-17:00
指定网站: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mc.gov.cn)
附件:
附件1:泰州市高港中医院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泰州市高港中医院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泰州市高港中医院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泰州市高港中医院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9月24日

Copyright © 2020 新思路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rghts Reserved.
执业医师考试,执业护士考试,医院招聘考试,健康管理师,中医推拿师,育婴师,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培训,执业护士培训,执业医师培训,医院考试培训
0551-65639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