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含山县人民政府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5-09-30 | 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因县级公立医院护理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25名,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2025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动手操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表中“25周岁以下”为“200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508室。
3.报名材料:
(1)《2025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虽通过资格审核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费用收取:笔试费45元/人(报名时收取),技能测试费80元/人。
6.开考比例和改报程序: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果低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508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二)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理论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为确保岗位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技能测试程序。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技能测试人选。
技能测试以护理专业技能操作为主,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技能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县级公立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从技能测试入围者中按最终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技能测试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自愿放弃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组织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对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称职、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合同及有关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5-4324001(县人民医院)  0555-4326400(县中医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5-4324315(县卫生健康委人事股)

附件:

1.2025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5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