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院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5-10-11 | 124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4.报考强军计划的考试科目与所报考专业普通计划的考试科目一致。

5.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二十二条、复试

1閫云们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总分不低于一区国家线。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和划定分数线等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初试成绩满足报考院系相关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总成绩不台格者(低于60分)不子录取:2.复试一般在3月下旬进行。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3.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前需主动联系报考院系,并在复试时参加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子录取。

4.加分和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我校审核:

5.调剂工作将在复试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接收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i)进行。6.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在拟录取前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供我校审核:

第二十三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在复试时将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面谈、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楼不台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草。考生因录取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间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龆尉各种原因不能按规定调取档案造成不能入学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符合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并办理手续: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或入学报到期问。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

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第八章、学费、资助、住宿及就业

第二十五条、2026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目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及财务处网站公示信息: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资助办法按我校有关规定实行,具体内容以我校学生工作部及院系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七条、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校区分布如下。

培养地点

学习方式

全日制

非全日制(不提供住宿)

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医学院各专业

同济校区

同济校区

同济校区

同济校区

083900 网络空问安全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网安基地校区

网安基地校区

网安基地校区

网安某地校区

其他学科专业

主校区

军山校区

主校区

主校区

第二十八条、我校为全目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提供住宿;为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第一年校内住宿,后续由各院系和实习实发单位协调解决。除专项计划外,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不提供校内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校内住宿。

第二十九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全目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回原单位就业:

第九章、违规处理第三十条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第三十一条,所有考生(合推荐免试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处分(处理)等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合推荐免试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及《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共所在学校或单位: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院系网站。

第三十三条、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第三十四条、其他招生政策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华中科技大学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