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太湖县人民政府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5-10-11 | 379 次浏览 | 分享到:

2.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在太湖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有关事宜

2025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6-4188332。

监督电话:0556-416245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5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docx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