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来源: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11-03 | 4024 次浏览 | 分享到: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邮箱:byefyzp@126.com。

三、温馨提醒

1.应聘考生本人或考生家长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2.“红码”、“黄码”应聘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在来我院现场确认前转为“绿码”。

3.在来我院现场确认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应聘考生,最迟于现场报名前1天向医院联系报备(电话:0552-3973913),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佐证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4.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来(返)蚌前请至少提前15日向医院联系报备(电话:0552-3973913),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5.“绿码”应聘考生:“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应聘考生可正常前来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6.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做好自身防护。

①从11月5日起(来我院现场确认前14天),应聘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所住地,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内有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经历的申请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资质的机构出具的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承诺书。

②应聘考生来我院现场确认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来我院现场确认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来我院现场确认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承诺书。

③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应聘考生及家长应尽量避免与境外或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来我省人员接触,关注身体健康状况,严密做好自身防护。应聘考生在前来我院现场确认时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四、填写并提交承诺书

1.应聘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6)并签名承诺。

2.应聘考生将正反打印并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于现场确认时提交给工作人员,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完成。

五、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考生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安康码”绿码。

2.应聘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和随身物品消毒,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报名现场。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正常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现场确认;仍不正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其他应聘考生和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医院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确认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应聘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地确认。

3.应聘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沿指定路线进入确认现场所在区域;结束后,沿指定路线即刻离开医院,不得进入非现场确认区域或在院内逗留。来我院现场确认期间,请应聘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

4.在现场确认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5.应聘考生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前入场、考试期间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2.考试期间如考生身体感觉不适,应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3.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4.考生离场注意事项

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在考场座位等候,监考人员收集试卷和答题卡(纸)等材料,待试卷验收无误后,按考点统一要求错时疏散。离场时,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进入考点请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交送公安机关处理,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