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5-10-13 | 59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7.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报考点选择无特殊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等。

六、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需要使用计算器。其他相关要求可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或参照准考证中的说明。

3.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3个门类学术学位,及应用心理、博物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中医等8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等5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5.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

6.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

1.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我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以面试为主。具体内容可见各招生学院(中心、系)复试前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录取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招生政策、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具体内容可见我校复试前公布的《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计划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数的65%。我校将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按照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和其他类学科专业分别单独排序的方式,确定复试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

九、学制和学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6年。

2.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类)收费标准如下: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十、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获奖学生每生每年2万元;学校设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奖励金额6000元,三等奖奖励金额4000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非全日制学生、定向学生(不包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十一、校区和住宿

我校办学地点在河北省保定市,包括五四路校区、七一路校区和裕华路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需住宿,可于报到后在相关学院登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视情况协调解决。

十二、其他

河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不出售参考书。

本招生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河北省相关文件为准,招生章程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大学!

学校名称: 河北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 10075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071002  

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电子邮箱:hbdxyzb@hb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312-5079650

附:河北大学各招生学院(中心、系)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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