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报考非全日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九、其他事项
(一)学制
各学院(系)专业的学制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网址:https://yjsy.zju.edu.cn/open/xzcx)
(二)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
(三)奖助政策
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1.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2.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3.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
(四)就业
毕业生就业情况可参见我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上相关信息(网址https://www.career.zju.edu.cn/)。
(五)住宿
2026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202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第一学年原则上由学校租用校外资源安排,后续原则上需自行解决,学校将视情给予适当补贴。
(六)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我校研招网将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招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公布。请关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zs/
十、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
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zju.edu.cn
招生目录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
(二)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各学院(系)联系方式可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28468/list.htm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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