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学历、规培证、执业证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医院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网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同类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公告由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5866108(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 0556-5866113;0556-5866996(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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