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相关未明确事宜参照《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516130、6251624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0551-62607081(省直机关工委)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520300(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委)、0551-62609385(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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