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松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完成,依据面试成绩,确定陈*等5名同志为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现将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1月17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于1月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到委人教股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由县卫健委与指定医院协商确定。
二、考察
根据公告规定,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联系电话:0556-7819 536
附件:附件1:宿松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宿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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