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靖江市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11-19 | 3157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2020年 11月22日09:00—11月25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7年11月26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5年11月26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7年11月26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7年11月26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选岗

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靖江市卫健委负责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分类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现场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公示与聘用

选岗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1〕66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中共靖江市卫健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0521(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

0523-89180553(中共靖江市卫健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靖江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jingjiang.gov.cn/col/col7799/index.html

 

附件:

1.《靖江市202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靖江市202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靖江市202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靖江市202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附件2靖江市202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附件1 靖江市202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