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现场复试。
二、复试要求
1.基本要求:
复试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着力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对于学术学位硕士考生的复试,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实验技能;对于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复试,针对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实践技能。
2.专项要求:
(1)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由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下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参加加试: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且到2026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还须在复试阶段进行客观结构化临床能力考核(简称OSCE,下同),OSCE成绩合格方能进入复试后续环节,OSCE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一志愿OSCE成绩可与校内调整批次OSCE成绩互认,一志愿与校内调整批次复试考生仅可参加一次OSCE。一志愿OSCE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校内调整批次,但不影响后续调剂批次的OSCE成绩,调剂批次OSCE成绩仅对应批次有效。
3.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
三、线上资格审核
1.复试确认、缴费和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网址
http://yzks.njmu.edu.cn:8080/logon
2.复试确认、缴费和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复试前在复试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确认、缴费和上传资格审查材料,逾期未上传材料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者将无法参加后续复试。
注:
(1)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并非审核截止时间,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按要求及时补充材料。
(2)如材料有问题可联系报考学院,学院联系方式:https://yjszs.njmu.edu.cn/2022/0921/c10177a221821/page.htm
3.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PDF文档,以备提交系统审核,考生提交材料包含:
必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同时提供一张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见下图示例
(3)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验证期内且含二维码)
(4)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5)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思想政治情况表》
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应届考生由学习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其他考生由工作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考核意见)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8)《复试承诺书》
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请下载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
以上1-8项必需材料扫描件,请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必需材料”;
(9)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须签订
关于报考临床口腔专硕考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情况承诺书.doc,请下载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
第9项必需材料仅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须上传,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承诺书”
附加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科阶段成绩单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5)各复试学院其他材料要求
以上1-5项附加材料扫描件,请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附加材料”
注意: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所有材料原件请妥善保管,入学报到时统一交至学院审核。
四、复试安排
1.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zks.njmu.edu.cn:8080/logon)查阅报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安排和要求。
2.复试费用:80元/生(文号:苏价费(2007)423)
3.心理测试及职业胜任力综合测评安排
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一天须完成心理测试。
(1)测试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测试平台,手机验证码登录.
(2)其它说明:
①测试时请选择安静的环境,测试时长约40分钟。
②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③心理测试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马老师13610889800。
(3)未完成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体检安排
所有考生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具体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https://yjszs.njmu.edu.cn/2011/0826/c4952a55752/page.htm
五、诚信复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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