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岗位特点,特拟订招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安徽第二医学院始建于1955年,是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坐落于省会合肥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有芜湖路、芙蓉路、新桥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182.58亩,办学基础扎实、办学条件优越,学校获评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拥有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安徽省遗传医学中心、科研实验中心等科研平台以及安徽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安徽省卫生职工培训中心等多个教育培训机构。其中,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内设中药研究所、药理毒理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临床医学研究所、预防医学研究所5个专业医学研究所,建有安徽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医药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安徽省卫生技术评估中心3个科技服务平台,获批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近年来学校获国家及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高校重大类项目二十余项,教师发表一类以上学术论文200余篇。
学校设有12个学院,设置“医、药、护、技、管”五大类专科专业18个,本科专业4个,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特色(重点)专业13个,实验实训平台与实践教学基地体系完善。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1所、直属附属口腔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教学医院11所、产业学院6所。其中,直属附属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挂设省职业病防治院、省眼科医院。医院拥有1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级肠内营养示范病房。获批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招聘计划(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按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版简历及附件材料至rsc@ahyz.edu.cn,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材料。简历附件必须包括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如有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发表的文章,请在简历附件中提供文章电子版原文与相对应的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须含中科院分区情况、作者排名情况、影响因子情况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校人事处负责。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及附件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我校人事处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的地点:安徽第二医学院芙蓉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632号)水上中心二楼南侧综合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51-63862129,联系人:杜老师;
4.资格复审提供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和复印件如下:
(1)《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持海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业绩材料、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研究方向证明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逾期未到的,均按主动放弃处理。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用于后期接收《专业测试通知书》(电子版)。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学校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专业测试
测试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采用白板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根据专业与课程方向自选题目,时间为10分钟;综合答辩采用PPT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分别为5分钟和8分钟。
考生PPT汇报内容包括研究方向及学术成果、掌握技能、获奖等方面情况。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4人)。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
(五)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试讲占比50%,答辩占比50%。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我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合同证明书,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和安徽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达到《安徽第二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25〕51号)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与类别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享受相应待遇。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人才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安徽第二医学院成立专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在校纪委办的监督下,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1.咨询电话
0551-63862129安徽第二医学院人事处
2.监督电话
0551-63862188安徽第二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0551-62998148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附件1.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安徽第二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25〕5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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