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公告】2026年宿州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6-04-07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2026年宿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6年度宿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

三、体检地点: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具体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萧国路与银河四路交叉口(萧国路859号<北门>、银河四路606号<南门>);公交路线:18、21路至宿州中医医院站下。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张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于2026年4月10日上午8点(空腹)准时到达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门诊楼一楼乘坐8号电梯至四楼健康管理中心集合)参加体检。

2、考生集合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体检将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离场。

3、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4、考生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论。本次体检结束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对本人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经申请可给予一次复检机会,复检按有关规定执行,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自理。

5、考生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6、考生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现场交付,微信、支付宝、现金均可。

8、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公告和《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自觉执行。

9、凡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原因,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格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咨询电话:0557-3872195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

2026年4月7日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