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来源: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12-02 | 3244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考人员直接投递《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jstzjkbgs@163.com,邮件文件夹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逾期不予补报。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7年12月7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5年12月7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7年12月7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7年12月7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取消、放弃、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市卫健委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523-86393109(泰州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泰路318号)

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23-86393166(泰州市卫健委)

监督电话:0523-86393619(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附件1: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急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第二批).docx

附件3: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第二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