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1-04-13 | 4254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1、笔试不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最终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招聘主管部门,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ljq.gov.cn/)公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ljq.gov.cn/)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2896826、2897696(区人社局),0562-2896618(区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62-2896612(区纪委监委)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组织部 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