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六安市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1-04-13 | 3852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4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报考“舒城县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六安市舒城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中)考录取时为六安市舒城县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2021年4月12日)户籍已迁入六安市舒城县。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上述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机关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21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为专业测试1、2。

专业测试1: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专业测试2: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采取才艺(内容为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四项基本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每项均按满分100分计分,每项分值各按25%计算专业测试成绩。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每项5分钟。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均需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全部外聘。

九、合成总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1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县教育局招聘的(0904096、0904097、0904098、0904099)岗位,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2的总成绩按2.5:2.5:5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2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25+专业测试成绩×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选岗

报考乡镇财政所(0904021、0904022)、乡镇农综中心0904046、乡镇林业工作站(0904076、0904077、0904078)及幼儿园(0904096、0904097、0904098、0904099)岗位的聘用对象,由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分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由组织统一分配。

十三、签约聘用

公示与选岗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舒城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福利待遇以及最低服务期限等事项),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89053(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县纪委、监察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doc
    附件3: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21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doc
    附件4:关于ⅹⅹⅹ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doc

附件3、4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