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无生上课、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淮北先锋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1.市委党校招聘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4+专业测试成绩×0.6。
2.其他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淮北先锋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次招聘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淮北先锋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92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61-3198714(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3039039(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1-12380(淮北市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0561-3198989(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度淮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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