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经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2021年毕业生在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报考护士(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不予聘用;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公告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68508011(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68508066、84517004;
考务咨询:0513-685081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2021年春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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