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 2021年4月27日-5月1日09:00-12:00,14:00-16:00;5月2日09:00-11: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 2021年4月27日-5月1日09:00-12:00,14:00-17:00;5月2日09:00-12:00。
2、开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 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 《 专科及以上岗位信息表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信息表 》中 “考试形式和所占比”栏。
(一)笔试
1、《 专科及以上岗位信息表 》
《 专科及以上岗位信息表 》 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详见《 专科及以上岗位信息表 》中 “考试专业”栏 。
笔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提前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官网以及南京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目前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 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 60%。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信息表 》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信息表 》 的笔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 60 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 2寸免冠照片1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 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 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50%。
(三)直接考评
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招聘,考评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 60分。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 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江宁人社服务平台网 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 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 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一)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 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询电话 :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25-84431586
九、招聘监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68787878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025-83639226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2285770
附件:
1.附件1: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专科及以上岗位)
2.附件2: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硕士及以上岗位)
3.附件3:《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近期医院招聘考试信息 阜阳市人民医院:http://m.xyl2002.com/zpxq/5845.html 马鞍山市中医院:http://m.xyl2002.com/zpxq/5961.html 淮北矿工总医院:http://m.xyl2002.com/zpxq/6023.html 安徽省中医院:http://m.xyl2002.com/zpxq/6041.html 固镇县人民医院:http://m.xyl2002.com/zpxq/6042.html 明光市中医院:http://m.xyl2002.com/zpxq/6083.html
Copyright © 2020 新思路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rghts Reserved.
执业医师考试,执业护士考试,医院招聘考试,健康管理师,中医推拿师,育婴师,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培训,执业护士培训,执业医师培训,医院考试培训
0551-65639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