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市卫生健康委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根据《关于建立江阴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实施意见》(澄政办发〔2018〕95号)文件精神,录用到我市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工作人员,纳入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专项计划管理,在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7年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服务满4年,经专项考核合格,可择优调入市级公立医院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待满服务年限后另行公布。
录取为D类岗位的工作人员,须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工作,8年内不得借用、调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本部或其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卫生健康网(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健康委)
九、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江阴市纪律监督委员会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91
附件:
1-1.2021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A类岗位简介表.xlsx
1-2.2021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B类岗位简介表.xlsx
1-3.2021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C类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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