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1-04-30 | 4483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09:00至5月16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考管理类岗位、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和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管理岗位、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和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考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最终成绩

管理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5+专业考评成绩×0.5计算。

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4+专业考评成绩×0.6计算。

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最终成绩如相同,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招聘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合同聘用期限三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8768(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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