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下半年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宿松分院(宿松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9月22日17:30前向医院办公室(人事科)反映。
受理电话: 0556-7777030。
附件:拟聘用人员名单.doc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宿松分院
宿 松 县 妇 幼 保 健 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