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中:《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岗位的聘用人员,按照《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政办秘〔2018〕94号)、《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凤人才办〔2019〕2号)等文件精神,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方可按照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
受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其中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考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请提前申请“安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考生进入相关场所前须进行体温检测,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身且体无异常状况者(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方可进入。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时,均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4.笔试、面试当天“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立即移交当地疫情防控人员管理。
5.考生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6. 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健康相关情况,由驻点防控医护人员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稳妥处理。
7.考生因受到属地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到场参加考试,或因在考点被实施疫情防控隔离管理而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另行组织。
8.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考试当天至少提前一小时抵达考点,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9.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550-222668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 0550-2551705 )。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0-2551580
附件1:2021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1)(1).xlsx
附件2:2021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期医院招聘考试信息: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上和分院:https://www.xyl2002.com/zpxq/6784.html
蜀山区荷叶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https://www.xyl2002.com/zpxq/6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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