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试、面试、体检等流程,现将补录拟录用岗位和人员准考证号给予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院纪检监察室(电话:3375122)或院人力资源部(电话:3309712)反映。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