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复旦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来源: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5-09-30 | 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全校招生计划以主管部门下达数为准。分院系、专业招生计划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https://gsao.fudan.edu.cn)发布的《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其中全日制硕士生的考试招生计划将在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研招网统一更新发布。录取时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须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消原培养单位的学籍。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同意报名的证明,以及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应于10月20日前发送到招生院系指定电子邮箱(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等信息。因不符合报考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①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等信息。因不符合报考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如实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其中“学习与工作经历”栏应从高中起填写,不得中断,大学学习阶段应具体到院系、专业和班级。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须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2025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③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我校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网上确认

(1)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2)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所选报考点公布为准)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报考点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招生院系在复试细则中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院系将在复试前通知加试要求。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时间暂定2026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八、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各专业学制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路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医学院路138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见我校财务处网站(https://cwc.fudan.edu.cn)“信息公开”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考生也可咨询报考院系。

(二)我校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类别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我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及学校研招网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实行“四证合一”培养。“四证合一”研究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变更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进行全日制定向培养,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达到培养要求者取得“四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四证合一”研究生招生培养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应为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专业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时须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文件精神和当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有关项目中未履约者将不被录取。

十二、其他说明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专业为我校自设专业。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参照2025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6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三)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公布。

(四)若2026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十三、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网址:https://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信访举报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电话:(021)55664607

热忱欢迎优秀学子报考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