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肥东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2年7月27日—2022年7月29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县卫健委纪检监察室 0551-67755917
通信地址: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政编码:231600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