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山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来源: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4-04-08 | 66 次浏览 | 分享到:
    黄山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招聘即将开始啦!您准备好了吗?

    考前集训营于4月15日上午9:00开课,限额18人,额满即止!

    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欢迎同学们参加新思路考前集训营,也可签约培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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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和《关于做好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卫基层秘〔2024〕26号)精神,结合各区县工作需求,开展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各区县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2.各区县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意愿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6.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7.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18个,招聘计划18名,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机构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在黄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发布专项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30)。考生现场报名需携以下资料:

1.报名表2份(见附件);

2.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和电子版照片1份(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审查。各区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各区县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和具体地址见附件),各区县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0:00前将审查通过的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前期各区县卫生健康委按照《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512号)要求报送,且经审核通过的《2020年以来已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信息表》中人员;

2.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4.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4月9日到各区县卫生健康委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签约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委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纳入专项计划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本次专项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考生,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相关公告内容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0559-2590170(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名咨询:0559-2596210(屯溪区卫生健康委)

0559-8500556(黄山区卫生健康委)

0559-3586719(徽州区卫生健康委)

0559-6522705(歙县卫生健康委)

0559-7519313(休宁县卫生健康委)

0559-5523027 (黟县卫生健康委)

0559-4519501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

监督电话:0559-235532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7日

附件:2024年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黄山市各区县卫生健康委大学生村医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和联系电话.xlsx

附件:黄山市2024年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