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序、规定比例等相关公告要求确定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籍)学位查询结果证明(有二维码版)、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公开招聘人员审查审批表(附件4)等材料。其中:
1.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二维码版)办理资格复审。其中,已通过相关岗位要求执(职)业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但成绩已公布)的,须提供成绩通知单或考核合格证明。
2.岗位要求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2025年规培结业学员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培训证明)。
3.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应提供书面承诺(附件2)。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5.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工作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而非科室章)或带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者工资流水(须体现原/现工作单位名称),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
6.研究生另须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人事科,电话0558-8628269。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到场。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带齐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公告》规定等额递补。
2.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完全真实,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的规定,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后续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凡不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扫码查看附件:
1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承诺书(模版)
3 .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4 .公开招聘人员审查审批表
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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