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市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补录招生通知
来源: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10-27 | 1144 次浏览 | 分享到:
时间:2020年10月28日,8:00-10:00。
地点:枣庄市立医院科教科(老门诊楼四楼422房间)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计划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0〕9号)文件要求,现发布我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补录招生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社会化学员

志愿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国家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学往届专科毕业生。

(2)单位委培医师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已聘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住院医师。已取得国家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学往届专科毕业生。

二、招收名额

   招生名额为9名。                              

三、培训年限及方式

培训时间为3年,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轮转。培训形式为脱产,以临床科室实践轮转为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规范化培训。

四、报名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

(1)时间:2020年10月28日,8:00-10:00。

(2)地点:枣庄市立医院科教科(老门诊楼四楼422房间)

2、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与录取

具体考试安排见现场审核通知。

六、培训期间待遇

1、学员培训期间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与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按照医院住院医师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2、委托培养学员的原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由委托单位按规定进行管理、发放和缴纳,医院按国家和山东省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社会化学员按照国家和山东省规定标准发放住培生活补贴,医院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并为学员提供住宿。

4、绩效发放根据科室对学员的考核结果按照《枣庄市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待遇暂行规定》发放,保健费、夜班费参照医院同岗位标准发放。

5、法定节假日按照原单位的人事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若因个人休假原因导致未完成国家培训大纲内容的,需延长相应的培训时间。

6、医院协助安排社会化学员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7、学员通过结业统考可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医院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巩老师    
联系电话:0632-3288028、18863200325 

 

枣庄市立医院

2020年10月23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