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徐州市铜山区何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来源:何桥卫生院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5-08-14 | 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徐州市铜山区何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坐落于铜山区何桥镇金寨路东、何桥东安置区西南侧,占地面积17.2亩,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总投资约3800万元。以“公建公营”为基础,由何桥镇卫生院托管何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行“两院一体”协同发展模式,养老服务中心分为南区、北区、东区三个区域,设置兜底养老床位和社会养老床位,其中兜底养老床位150张,社会养老床位150张,同时根据不同人群需求设置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也可根据实际入住情况设置部分转换床位。承担何桥镇、马坡镇、黄集镇三个镇区养老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和养老事业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8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初始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本次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在院内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徐州市铜山区何桥镇卫生院综合楼五楼办公室

(四)报名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五)报名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六)招聘岗位:护理人员2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具有研究生学历者或者取得对应专业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发布,考试地点在何桥镇卫生院五楼大会议室,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成绩在院内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3、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另外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者可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在院内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平台。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

(二)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报名成功的免笔试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如同时取得规培证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满两个月,考核合格者,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院内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同步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