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涡阳县县直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2025年涡阳县县直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公告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和免笔试岗位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确定255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涡阳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3号楼九楼会议室(涡阳县向阳南路189号)(2025101--2025136岗、2025301—2025320岗)
涡阳县中医院闸北新区行政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部(2025201--2025220岗)
涡阳县中医院闸北新区医共体办公室(停车场南儿康科2号楼1楼)(2025321—2025327岗)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
(4)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报考涡阳县中医院2025218--2025219岗位的,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资格复审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如因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而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各岗位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公告的有关信息,并保持电话通畅。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0558-2867505 、0558-2867659
涡阳县中医院 0558-2860964
涡阳县中医院医共体 0558-2860037
监督电话:0558---7230657(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电话限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5年涡阳县县直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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