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优化医务人员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药剂师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临床药学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0日至2007年10月9日期间出生),招聘对象不限,其中社会人员需取得卫生系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3、护士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0月10日至2007年10月9日期间出生),招聘对象不限,需取得护士资格证。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户籍要求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③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⑤近三年(2022年10月10日之后)被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用但放弃录用资格或近三年从安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
本次招聘对象“不限”为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其中“应届生”是指:
① 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②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7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0: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锡山区安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办公室(查桥人民中路85号)。
4、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表;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照片1张;相关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护士执业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注: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3、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安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公示栏公布。
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示和录用:
1、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中心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录用手续。
2、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3、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关系。
4、医技人员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技术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安镇街道纪工委0510-88532120。
本公告由安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8711870;1533524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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