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萧县关于组织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萧县发布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6-02-10 | 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6〕10号)文件要求,萧县2026年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计划数:10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5人,中医学专业5人)。

一、培养对象

具有萧县户籍,已完成安徽省 2026 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获得考生号,并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

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项目的考生,须与萧县卫生健康委、所在乡镇卫生院、村委会签订《2026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毕业后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

二、培养方式

萧县委托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进行培养。培养院校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学制 3 年,纳入培养院校统一管理,按照全科医生培养要求单独编班教学。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的考生,须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节点登录 gkbm.ahzsks.cn 完成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报名及缴费,并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划定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培养院校组织。

四、报名及招生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程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的形式。

1.网络报名。已完成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访问 http://www.ahscme.cn,选择“ 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登录填报,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即可打印或下载报名表(即《2026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到志愿服务村室所在地村委会、卫生院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现场报名:意愿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的人员持《2026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见附件)、《安徽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体格检查表(考生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中对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要求)、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于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2日(法定工作时间)到萧县卫健委人事教育与内审股(萧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1108室,联系方式:0557-5038611)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包括考试资格初审和体检初审),脱贫家庭的学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二)导入志愿信息

单独参加萧县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考生,仅限填报一所医学类院校中一个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无需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志愿填报。省卫生健康委核准各市报送的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后, 由省考试院统一导入志愿信息。考生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同时,还有意兼报其他院校、其他专业的,可按照 2026年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三)公示预录取名单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培养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培养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脱贫家庭的考生在同等录取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确认录取结果

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确认录取的考生与萧县卫生健康委及录取学校签订《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后,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方可进入院校学习。

(五)录取工作结束后,培养院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调剂、补录学生。

五、待遇和相关政策

(一)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在学习期内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4650元,省财政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对 2026年录取后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的培养对象予以经费支持。

(二)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县卫生健康委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

(三)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毕业的服务期限不少于 6 年,每年考核一次。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在服务期结束后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四)违反《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规定,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退还学费和生活补助费,承担违约金。

附件:2026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