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属有关医疗机构,各培训基地:
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相关政策要求与工作部署,为保障招收工作统一、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升招收质量,现就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培训计划
(一)培训专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包括: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重症医学科、中医、中医全科。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业包括:助理全科、中医助理全科。
(二)招收计划
2026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收5100人。其中: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2706人(含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185人,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521人),中央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2394人(含西医类别2114人、中医类别280人)。
2026年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计划招收400人,其中临床类别250人、中医类别150人。
中央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专科毕业生计划单列,单独招收。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招收计划分别见附件1、附件2。
二、招收组织管理
中央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省教育厅、各高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各培训基地须在核定计划内开展招收培养工作,培训基地招收简章务必于4月15日17:30前上传至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39.145.8.9:9889/)“招收简章”栏。
三、中央项目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已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下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未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下称社会人),须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和各自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收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单位人须为已在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的人员。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
1.应为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5-2019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报考全科(或中医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和重症医学科等前述紧缺专业及口腔全科。
2.招收对象报考类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应与毕业专业类别一致。儿科学、精神医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等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毕业专业一致。
3.单位人报考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报名时须提供委派单位“介绍信”;系统填报的培训专业(限1个)、培训基地(限3个)志愿等信息须与“介绍信”一致。
4.社会人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培训基地与培训专业组合志愿限报3个。
5.单位人中就业单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限报考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康复医学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口腔全科、中医、中医全科。
6.2026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或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单位人身份报考,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7.下列人员不予报考:医学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读专业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被基地录取后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退出之日起,截止2026年8月31日,未满3年者。
(三)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条件
1.应为2020年及以后毕业,拟/已在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三年制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不含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
2.报考类别(临床助理全科、中医助理全科)应与毕业专业类别一致。
3.单位人报考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报名时须提供委派单位“介绍信”;系统填报的培训基地(限3个)志愿等信息须与单位“介绍信”一致。
4.2026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毕业生(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业)必须参加助理或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以单位人报考,无需提供“介绍信”;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不用参加培训。
5.下列人员不予报考: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被基地录取后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退出之日起,截止2026年8月31日,未满2年者。
四、中央项目招收程序
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4月16日8:00-29日17:30,招收对象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先进行“学员注册”,注册后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志愿。
(二)资格初审
5月7日-8日,完成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目录见附件3)到第一志愿培训基地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培训基地以单位账号密码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进入“报名招录”模块的“招录操作”,严格报名资格审核,逐一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培训专业等,并逐一核对报名表中所有字段信息及照片,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三)资格复审
5月11日-12日,省住培事务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地医院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册格式见附件4-1、4-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四)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全省统一组织,采用手机考试模式(操作指南见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考试类别分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临床助理全科、中医助理全科五类。考试内容主要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学综合考试大纲部分,重点考核医学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及其临床应用,考试总题量在200题左右,时长为150分钟。考试地点设置在有关培训基地医院,具体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5月23日上午9:00-11:30。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7日-23日,考生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打印。
(五)考试录取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确定录取培训对象。基地医院或相应专业未完成招收计划,将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优先满足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如仍未完成招收计划,则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录招收。
(六)公示报到
招收工作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录取结果。
培训基地接到录取人员正式名单后,及时向培训对象通知报到时间和相关要求。培训对象报到工作原则上于8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于9月1日启动,培训时间自培训启动之日起算,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助的依据。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相关证明向培训基地医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按照自行退出培训处理。
五、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与形式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分别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中央项目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分别按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年版)》《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助理全科医生进行培训。
(二)培训时长
1.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进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
2.中央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36个月)。本科和科学型硕、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培训时间为3年;专业型硕、博士研究生毕业生,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与申请培训专业相同且能提供临床轮转经历证明材料的,由培训基地依据相关专业培训标准,结合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培训经历须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的方予认可),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其需要培训的年限(以整年为单位)及内容,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不低于1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年。临床医学博士后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进行,培养时间在前述基础上合并核减,不低于1年。
3.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为2年(24个月)。
六、培训管理
(一)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培训期间接受高校、培训基地医院管理,由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统筹负责。
(二)中央项目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正式录取报到后,单位人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模板见附件5、6),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期间不接受由“单位人”变更为“社会人”的身份变更申请;社会人培训期内由培训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三)中央项目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可以通过同等学力方式向有关高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皖教秘科〔2016〕86号)及各高校同等学力招收简章执行。
(四)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中央项目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以公示名单为准),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参加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社会人培训期内就业的,须主动告知培训基地并及时变更为单位人继续培训;一旦发现隐瞒情况的,将给予退出培训处理,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对招收培训工作中未履行派出单位职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责任。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培训基地,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基地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宣传引导工作,督促落实“2020年以后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培”,做到应培尽培;积极推进“2020年以后的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中级技术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等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省内各订单定向培养学校要认真组织并积极督促2026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等工作。
(二)各地各单位要推进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各医疗机构尤其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在本单位官网明确设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宣传专栏。培训基地要率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
(三)各地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积极动员和派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重点做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兼顾做好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培训的选派工作,确保完成招收任务。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各委派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相关待遇,加强对所属基地的管理和工作督导,认真做好招收、培训实施工作。
(四)各委派单位在培训对象报名前,要确定其今后的专业岗位,并在介绍信中明确相应培训专业,个人和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申请调整培训专业。培训结束后,委派单位要严格按照介绍信确定的培训专业落实其工作岗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本单位派出培训对象的管理,做好培训期间交流和沟通;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按规定及时发放或缴纳派出单位应承担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相应福利,确保其培训期内政策规定的待遇落实。
(五)各培训基地招收简章务必客观、真实,内容包含培训基地“两个同等对待”落实情况、招收专业及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待遇保障等情况。制定倾斜政策,鼓励考生报考紧缺专业,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皖北农村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等重点地区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六)各培训基地要多措并举加强招收宣传,保证招收计划顺利完成。招收计划特别是全科等紧缺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年度综合评价、财政补助、下一年度招收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各培训基地要以本单位劳动合同书为基础,拟定社会人培训期内劳动合同文本(须包含“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条款),经法律顾问审核后,随基地招收简章一同发布。提早做好年度招收培训对象进入基地的保障准备工作,确保报到、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签订、住宿、培训等稳步落实。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284812(西医),62838552(中医)。
技术支持电话:0551-62530722、62530702。
4-1.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册
4-2.2026年安徽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册
6.安徽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协议书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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