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舒城县县级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蚌埠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1-04-21 | 2344 次浏览 | 分享到:
时间:4月23日上午9:00—11:30
地点: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规定,现就2021年度舒城县县级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舒城县县级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3月12日起同时在舒城县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等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上统一发布。4月23日招聘会,舒城县人民医院计划招聘86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舒城县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3月20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在舒城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4月23日上午9:00—11:30


(3)地点: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


舒城县公立医院按岗位条件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亲笔填写的《2021年舒城县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2021年舒城县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舒城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均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爱岗意识、仪表仪态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与舒城县公立医院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方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书》于2021年7月31日前到用人单位报到,参加统一体检。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员额池管理,与舒城县公立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待遇按照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每月另享受3000-3500元生活补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经考核能胜任所聘岗位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以及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再续签,终止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舒城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舒城县人民医院:0564-8088086,李老师18063086257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1407(舒城县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68601(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2021年舒城县县级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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