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烧伤病人的护理
来源: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5-21 | 353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病理分期

1.急性体液渗出期(休克期)

休克是烧伤后48小时内导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大面积烧伤的热力作用,使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导致大量血浆外渗至组织间隙及创面,引起有效循环血量锐减,而发生低血容量性休克。

2.感染期

创面从渗出逐渐转化为吸收为主,创面及组织中的毒素和坏死组织分解产物吸收入血,引起中毒症状。加之烧伤使皮肤失去防御功能,污染创面的细菌易在坏死组织中生长繁殖并产生毒素。烧伤越深、面积越大,感染机会越多、感染越严重。

3.修复期

组织烧伤后,在炎症反应的同时,创面已开始了修复过程。浅度烧伤多能自行修复。深Ⅱ度烧饬如无感染等并发症,约34周后自愈,留有瘢痕。Ⅲ度烧伤或严重感染的深Ⅱ度烧伤均需靠皮肤移植修复。

 

二、临床表现

(一)烧伤面积

1.中国新九分法

适用于较大面积烧伤的评估。该法将体表面积分为119%,另加会阴区的1%,构成100%的体表面积。12岁以下小儿头部面积较大,双下肢面积相对较小,测算方法应结合年龄进行计算。

部位

占成人体表%

占儿童体表%

头颈

发部

3

9+(12-年龄)

面部

3

颈部

3

双上肢

双上臂

7

9×2

双前臂

6

双手

5

躯干

躯干前

13

9×3

躯干后

13

会阴

1

双下肢

双臀

5(成年女性为6

9×51-(12-年龄)

双大腿

21

双小腿

13

双足

7(成年女性为6

2.手掌法

以病人本人五指并拢的1个手掌面积约为1%计算,适用于较小面积烧伤的估测或作为九分法的补充。

 

(二)烧伤深度

按组织损伤的层次,按国际通用的三度四分法将烧伤Ⅰ度、浅Ⅱ度属浅度烧伤;深Ⅱ度和Ⅲ度属深度烧伤。

烧伤四分法

分为Ⅰ度、浅Ⅱ度、深Ⅱ度和Ⅲ度烧伤。

浅度烧伤

Ⅰ度烧伤:

仅伤及表皮浅层,再生能力强。表面红斑状、干燥,烧灼感,37日脱屑痊愈,短期内有色素沉着。

浅Ⅱ度烧伤:

伤及表皮的生发层及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明显,大小不一的水疱形成,内含淡黄色澄清液体,水疱皮如剥脱,创面红润、潮湿,疼痛剧烈。2周左右愈合,有色素沉着,无瘢痕形成。

深度烧伤

深Ⅱ度烧伤:

伤及真皮层,可有小水疱,疱壁较厚、基底苍白与潮红相间、创面湿润,痛觉迟钝,34周愈合,常有瘢痕增生。

Ⅲ度烧伤:

伤及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及骨骼。痛觉消失,创面无水疱,呈蜡白或焦黄色甚至炭化成焦痂,痂下可见树枝状栓塞的血管。因皮肤及其附件已全部烧毁,无上皮再生来源,必须靠植皮而愈合。只有很局限的小面积Ⅲ度烧伤,有可能靠周围健康皮肤的上皮爬行而收缩愈合。

 

(三)烧伤严重性程度

轻度烧伤

Ⅱ度烧伤面积<10%

中度烧伤

Ⅱ度烧伤面积10%29%,或Ⅲ度烧伤面积<10%

重度烧伤

烧伤总面积30%50%,或Ⅲ度烧伤面积10%20%,或Ⅱ度、Ⅲ度烧伤面积不足上述百分比,但并发休克、呼吸道烧伤或合并较重的复合伤。

特重烧伤

总面积﹥50%或Ⅲ度烧伤面积﹥20%,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四)吸入性损伤

常与头面部烧伤同时发生,系吸入浓烟、火焰、蒸气、热气或吸入有毒、刺激性气体所致。可有呛咳、声嘶、吞咽疼痛、呼吸困难、发绀、肺部哮鸣音等表现,易发生窒息或肺部感染。

 

三、治疗原则

1.I°烧伤创面一般只需保持清洁和防止再损伤。Ⅱ°以上烧伤需做创面清创术。

2.轻度烧伤主要为创面处理,包括剃净创周毛发,清洁健康皮肤,创面可用11000苯扎溴铵或12000氯己定清洗、移除异物,浅Ⅱ°水疱皮应于保留,水疱大者,可用消毒空针抽去水疱液。

3.深度烧伤的水疱皮应予清除。如果用包扎疗法,内层用油质纱布,外层用吸水敷料均匀包扎,包扎范围应超过创周5cm。面、颈与会阴部烧伤不适合包扎处,则予暴露。一般可不用抗生素。

 

四、护理措施

(一)现场救护

1.迅速脱离热源

①如火焰烧伤应尽快灭火,脱去燃烧衣物,就地翻滚或跳入水池,熄灭火焰,以阻止高温继续向深部组织渗透。切忌用手扑打火焰、奔跑呼叫,以免增加损伤。

②热液浸渍的衣裤,可冷水冲淋后剪开取下,以免强力剥脱而撕脱水疱皮。

③酸、碱烧伤,即刻脱去或剪开沾有酸、碱的衣服,以大量清水冲洗为首选,且冲洗时间宜适当延长。

④如系生石灰烧伤,可先去除石灰粉粒,再用清水长时间地冲洗,以避免石灰遇水产热加重损伤。

⑤磷烧伤时立即将烧伤部位浸入水中或用大量清水冲洗,同时在水中拭去磷颗粒;不可将创面暴露在空气中,避免剩余磷继续燃烧,创面忌用油质敷料,以免磷在油中溶解而被吸收中毒。

⑥电击伤时迅速使病人脱离电源,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措施。

2.抢救生命

是急救的首要原则,要配合医生首先处理窒息、心跳骤停、大出血、开放性气胸等危急情况。对头、颈部烧伤或疑有呼吸道烧伤时,应备齐氧气和气管切开包等抢救物品,并保持口、鼻腔通畅。

3.预防休克

稳定病人情绪、镇静和止痛。合并呼吸道烧伤或颅脑损伤者忌用吗啡。伤后应尽早实施补液方案,尽量避免饮白开水。若病情平稳,口渴者可口服淡盐水。

中度以上烧伤需转运者,须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按医嘱快速静脉输入平衡盐溶液10001500ml及右旋糖酐500ml,途中需持续输液。

4.保护创面及保温

暴露体表和创面,立即用无菌敷料或干净床单覆盖包裹,避免创面受压。

5.尽快转送

大面积烧伤转运过程中应持续静脉输液,转运前和转运中避免使用冬眠药物和呼吸抑制剂。抬病人上下楼时,头朝下方,以防脑缺血。

 

(二)静脉输液的护理

烧伤后2日内,因创面大量渗出而致体液不足。液体疗法是防治烧伤休克的主要措施。首先应建立通畅的静脉输液通道。

1.早期补液方案(°°烧伤的补液量

 

第一个24小时内

第二个24小时内

1%Ⅱ°、Ⅲ°面积、每公斤体重补液量

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1.5ml

第一个24小时的1/2

基础需要量(5%葡萄糖)

成人2000ml

成人2000ml

2.液体的种类与安排

晶体液首选平衡盐液,其次选用等渗盐水等。胶体液首选血浆,以补充渗出丢失的血浆蛋白,Ⅲ度烧伤应多输新鲜血。生理日需量常用5%10%葡萄糖液补充。

因为烧伤后第18小时内渗液最快,应在首个8小时内输入上述总量的1/2,其余在而后的16小时内输完。补液原则一般是先晶后胶、先盐后糖、先快后慢,胶、晶液体交替输入,尤其注意不能集中在一段时间内输入大量不含电解质的液体,以免加重低钠血症。

3.补液方法

①电解质液和胶体溶液的比例一般为21,深度烧伤为11,即每1%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充电解质溶液和胶体溶液各0.75ml。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计算量的一半,日需量不变。

②建立周围和中心静脉通道,先晶后胶;

③休克严重者,应输入碳酸氢钠纠酸;

④第三个24小时补液量根据病情变化决定。

4.举例

例题:一烧伤面积60%、体重50kg病人。

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60×50×1.5+2000=6500ml

其中胶体液为:60×50×0.75=225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