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州市铜山区三堡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公告
来源:徐州市铜山区三堡卫生院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3-10-11 | 1118 次浏览 | 分享到:

    徐州市铜山区三堡卫生院招聘即将开始啦!您准备好了吗?

    考前集训营于10月16日上午9:00开课,限额4人,额满即止!

    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欢迎同学们参加新思路考前集训营,也可签约培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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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不限户籍。
(五)学历学位条件
1、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2、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单位(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铜山区三堡卫生院”微信公众号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徐州市铜山区三堡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徐州市铜山区三堡卫生院行政办公区院办(卫生院后院)
(三)报名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应附彩打或纸质照片,另交1张2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1张))。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成绩单(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签字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铜山区三堡卫生院微信公众号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徐州市铜山区三堡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考试方式及成绩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6日,时间:上午9:00-10:30。
2、考试地点:铜山区三堡卫生院行政会议室。报考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面试
1、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公 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材料。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 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试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院内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85030120;0516-80263635。
请复制链接自行打印岗位表及报名表

附件1岗位表:https://res.xfj.devonline.net/d/202310/09131226-FhpUwI5S9ybq7ittyZ70wmeBVYsM.doc;

附件2报名表:https://res.xfj.devonline.net/d/202310/09131219-Fn9GheFEYlkj0goSBEIX1gOTSatL.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