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医科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雪莲山脚下,是新疆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的医学高等院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位授权点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为主,其它学科相辅相成的学科结构与布局。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是新疆首个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最新千分位排名为1.93‰,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千分位排名分别为5.97‰、9.02‰。4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序列,其中临床医学入选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自治区一流学科),药学、中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入选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60个,其中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9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8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3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十四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1个,自治区引才引智示范基地1个,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7个。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8人、教学能手15人。5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7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共产党员”2人,“全国劳动模范”4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0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人。
一、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方式: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转段三种方式。
(二)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自治区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录取人数将根据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的推免生及本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人数、生源情况及学科发展需要做适当调整。学校接收推免生、本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规模以各专业实际接收、最终录取人数为准,最终录取人数预计于2025年11月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限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专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以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为准,相应招生专业、计划以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我校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进行全脱产学习。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三、培养类型
(一)学术学位: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法医学、公共管理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生物医学工程。
(二)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生物与医药、中药、中医、医学技术、针灸。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中医(专业代码1057**)、针灸(专业代码105900)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各培养类型招生专业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四、报考条件
在满足教育部要求的招生条件基础上,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设定了具体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如发现因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网上确认、初试、复试、录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招生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联系报考学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针灸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均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要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仅限报考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具体如下:
(1)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仅限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代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
(2)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仅限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代码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
(3)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仅限报考眼科学(专业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
(4)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仅限考麻醉学(专业代码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
(5)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仅限报考放射影像学(专业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专业代码105124)、核医学(专业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
(6)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仅限报考儿科学(专业代码105102)、儿外科学(专业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
(7)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仅限报考放射肿瘤学(专业代码105122)、放射影像学(专业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专业代码105124)、核医学(专业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00):只接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
3.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针灸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900):只接收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限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其他报考条件与普通招考考生一致,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考生需取得该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详情可咨询当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九)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遵守教育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者不得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
4.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限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需取得该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详情可咨询当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8.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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