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报考我校下列专业硕士研究生,除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一)至(四)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西医结合专业(100600)接受相关或相近专业的考生报考,相关或相近专业包括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药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的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已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该专业。各领域具体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1051**)中,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考生报考;
(2)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3)麻醉学(105118)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4)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5)放射影像学(105123)、超声医学(105124)和核医学(105125)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3.护理硕士专业学位(105400)只接受护理学专业考生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医学技术硕士专业学位(105800)只接受医学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六)学校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七)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学制:3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之前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jsc@gdpu.edu.cn(邮件名称格式:报考专业+姓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6)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学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当在各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网上确认证明材料,逾期不再补办。
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和时间,将另行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网上确认之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jsc@gdpu.edu.cn(邮件名称格式:报考专业+姓名+自考、网络教育)。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三)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地点由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与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1)我校各专业初试科目设置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除以上统考科目外,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出现的考试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自行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我校提供的考试大纲。
(3)083600生物工程、085400电子信息、086000生物与医药、095500食品与营养等4个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余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初试成绩发布
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专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实行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详见校内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3.各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学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5.我校复试方式为面试、实践能力(或实验技能)考核,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等。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7.如有必要时,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学校在复试的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情况,同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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